驻市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的规定:“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,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,按照各该民族习惯,规定放假日期”的精神,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,现就2020年藏历新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2020年藏历新年放假调休7天。即:2月23日至2月29日放假调休。2月22日(星期六)、3月1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。
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及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特此通知。
驻市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的规定:“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,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,按照各该民族习惯,规定放假日期”的精神,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,现就2020年藏历新年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2020年藏历新年放假调休7天。即:2月23日至2月29日放假调休。2月22日(星期六)、3月1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。
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及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