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使用管理藏易通“场所码”的公告
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充分发挥藏易通“场所码”在精准防控、快速流调等方面的“哨点”监测和科技支撑作用,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,结合拉萨市实际,现就规范使用管理藏易通“场所码”公告如下:
一、使用范围
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各类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等。
二、藏易通“场所码”申领
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、各类公共场所、公共交通工具指定专人通过手机微信藏易通健康码系统申领藏易通“场所码”,按照“应申尽申”原则,进行所在场所信息登记,并自行打印“场所码”张贴在醒目位置,对破损、无效的藏易通“场所码”要及时更换。务必做到凡进必扫、逢进必扫、逢扫必验,不漏一人。
三、使用和管理
各属地、各行业部门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和属地管理原则,从严落实监督管理责任,加大藏易通“场所码”宣传推广力度,强化巡查检查,严查场所无码、有码不扫、扫码不验、验码不严等问题,确保藏易通“场所码”规范使用。各类场所要安排专人负责“场所码”扫码查验工作。
公民个人自觉扫码,出入各类场所自觉配合扫藏易通“场所码”,自觉配合接受查验藏易通“场所码”、藏易通健康码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老年人、儿童等无智能手机人员或未带手机人员,可进行纸质登记。不得以“亮码”代替“扫码”,同行多人要逐人扫码,做到“一人一码”。
扫码结果异常的,要拒绝其进入场所,由管理者在第一时间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,并全力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,不得放任不管。
四、责任追究
对拒不申领张贴的,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不得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课;对落实扫码查验等各类措施不到位的,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;对拒不扫码登记的严禁进入。
未依法落实藏易通“场所码”管理和使用责任的,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、宣传部门进行曝光,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